为做好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工作,根据《西安交通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西安交通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及要求,结合学院学科发展情况,制定2026年招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现公布如下: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招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推免生招收工作。
二、招收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2.获得目前就读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的人员;
3.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好的科研潜质、专业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符合上述推免生招生章程的基本条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通过复试,可被招收为我校研究生:
1)所在学校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
2)所在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工程、物理、化学、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相关学科)为经前沿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认定的一流学科评估中排名B+以上学科,且学生综合成绩排名前15%;
3)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较高层次奖励、在正式高水平刊物发表过论文或参与较高水平科研项目的优秀生源。
欢迎愿意从事能源材料与化学、前沿电子技术、医工交叉、智能材料等新兴关键领域交叉研究的跨专业,包括但不限于机械、电气、能动、人工智能、电子信息等学科的优秀本科生报名。
对于基础扎实、乐于从事多学科交叉科研、有意愿攻读博士学位者优先预接收。
三、招收流程
1.学校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按照学校推免生接收章程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均须于9月5日—15日期间,登录学校推免系统报名,网址:http://yzbm.xjtu.edu.cn。报名流程如下:
(1)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基本信息、志愿信息并请提供真实材料。上传材料包括:本人照片,简历(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科研经历等),前三年的专业排名证明及在校历年成绩单扫描件(教务处或学院盖章),英语等级证书(含英语四级、英语六级、雅思、托福、GRE)扫描件,发表的研究论文(注明作者身份)电子版或者扫描件,授权专利证书扫描件,与科研相关的竞赛和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扫描件(与简历一一对应)等,社会实践评价等体现个人能力和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
(2)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学院将通过系统发送复试通知,申请人须在通知发出后4小时内确认是否参加复试,否则视为放弃;
(3)学院按照相关规定安排线上复试,申请人需按照复试通知参加复试;
(4)凡报名的推免生均须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时间为9月13日至15日,测试说明等详见附件;
(5)根据本年度接收推免生的指标,结合学生复试及综合素质测试情况,学院发送预接收(拟录取/预录取)通知。其中,拟录取的学生,在推免生正式接收系统中,第一志愿申报我院,我院确保录取;预录取为拟录取的递补方式,即拟录取的学生如有放弃,由预录取学生依次优先递补。申请人须在预接收通知发出4小时内确认是否接受,否则视为放弃。
所有被我院预接收(拟录取/预录取)的学生,如最终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待国家“推免服务系统”正式开通后,须进行正式报名,并完成推免生录取流程;若未取得本科学校保研资格或放弃我院者,需在9月18日前邮件或电话告知。
2.全国推免管理服务系统接收阶段(9月16日至10月19日)
(1)正式接收工作将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2)按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时间要求,登录系统进行注册,并按以下时间节点完成报名录取流程:
①9月22日9:00,推免生开始提交志愿信息;
②9月23日9:00,学院开始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须于2小时内完成复试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③9月25日9:00,学院开始发送拟录取通知,推免生将于9月25日14:00开始确认拟录取通知,推免生须于1小时内完成拟录取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3)我院在学校下达的推免招生计划范围内,对所有申报我院的推免生,按报考专业,以预接收(拟录取/预录取)、其他推免生的顺序,分批次录取,额满为止。同批次推免生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录取。
注:前期已确认预接收(拟录取/预录取),不再参加复试考核,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录取流程即可;前期未参加学校推免报名的学生,正式接收期间,亦可申报我院,资格审核通过后,参加复试,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四、录取
拟录取推免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予以公示,方可正式录取为我校2026年免试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研究生。
五、申诉与监督
考生在招生过程中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提起申诉,学院将及时受理并予以答复。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邮箱:mhli@mail.xjtu.edu.cn。
六、奖助政策
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和“三助一辅”岗位津贴以及临时困难补助和绿色通道等。推免的硕士研究生享受硕士奖助金,推免的直博生享受博士奖助金。学校统筹评定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当年不得享受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依据设奖人的意愿进行奖励,可以与国家奖学金或者学业奖学金兼得。
详情请查阅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s.xjtu.edu.cn)相关文件。
七、其他事项
1.录取通知书及入学相关材料与2026年全国统考研究生一并发放。
2.学术学位全日制研究生一般按硕博贯通模式培养,参见《西安交通大学学术型硕士博士贯通式培养实施办法》(西交研〔2017〕93号)文件。专业学位全日制研究生一般按校企协同模式、硕博贯通模式(包括“百千万卓越工程人才培养”项目、协同培养育人项目)培养,行业企业全程参与到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同时在苏州、青岛、深圳等地建立了联合培养、专业实践基地,相关信息可向报考学院(部、中心)咨询。
3.专项计划(强基计划、国优计划、工程硕博士、医学“5+3”一体化、支教团等)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执行,学校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4.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应承诺不再列入当年度就业计划,不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及学士学位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
5.录取过程中,如发现推免生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品德失范、学术不端或违法违纪违规等情况的,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等,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6.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组织体检,在入学时统一安排进行,体检合格准予入学。
7.未尽事宜由学院招收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8965131
联系人:熊老师
电子邮箱:xtingting@xjtu.edu.cn
申诉电话:029-8896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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