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招生工作 > 正文

招生工作

前沿科学技术研究院2024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预申请资格注册实施细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15     点击量: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的规定,我院2024年开展接收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以下简称“同力申硕”)预申请资格注册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收申请学科专业及指导教师

2024年接收申请的学科专业为:070200物理学070300化学、071000生物学、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081700化学工程与技术、083100生物医学工程。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及导师详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每位硕士生指导教师年度招收同力申硕0-2名。

二、注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获得学士学位(2021年8月31日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的人员,可申请同力申硕。

3.拟注册人员须提前与指导教师联系确认后再申请注册。

三、注册程序

符合注册条件的申请人须按以下环节完成注册,否则申请注册无效。

1.网上注册

时间:2024年5月27日—6月3日

1)登录“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报名网址:http://yzbm.xjtu.edu.cn,)进行同力申硕预申请资格注册,项目栏须选择同等学力报名。

2)按注册系统说明,注册后须如实填写并提交信息和打印“西安交通大学2024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预申请资格注册信息表”。

3)下载及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预申请资格审核表(2024)”。

(注:网报时本人须上传学士学位认证等证照图片;并留记报名号及查阅注册系统各栏目内容等。如为我校正式在职教工,网报须备注“本校教工”及材料审核时本人须提供在校人力部网所下载并审批的攻读学位申请表和相关协议等。)

2.材料审核

请在注册系统(栏目3内)网上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

1)申请同力硕士学位资格注册信息表、资格审核表;

2)学士学位证书和学位认证报告(可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进行认证);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如持国外学位证书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

4)科研能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已发表期刊论文全文、授权专利证书、相关荣誉奖励证书科研项目证明、著作等

收取纸质报名材料时间、审核时间2024年6月5日-67日;申请人可现场提交材料,也可以邮寄材料,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19号楼2050办公室,朱老师029-88965131。

3.综合评价

学院将于6月17日聘请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教师组成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考核。考核小组在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再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具体方式、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4.确定拟注册名单

学院根据政治思想、业务表现及综合评价结果,择优确定拟注册名单后申请人及时在注册系统下载并按要求签署协议书(协议书经本人单位签章后须按时在注册系统提交扫描件,并提交原件至学院19-2050办公室朱老师,否则均视为放弃申请)。

5.缴纳培养费

经研招办审核通过的各单位拟接收申请注册人按照协议(及相关规定)要求,均须于6月25日-7月2日登录校财务处主页一次性网上缴纳培养费6万元/人(网址:http://jdzfpt.xjtu.edu.cn/),且将缴费凭证截图发至zhudandan@xjtu.edu.cn。按时在学校收费平台完成培养费全额缴纳(及研招系统随即将关联缴费状态)后,本次申请方可生效。逾期未按时网上全额缴纳培养费者,均视为本人放弃本次注册。

四、课程培养与学位申请

申请注册生效后,根据学院要求,按照学校相关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在导师指导下制订培养计划,选修研究生课程(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开展相关学习。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含外国语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后,按规定开展学位论文工作。

关于培养、学位等具体要求,可登录研究生院主页,查看我校相关文件规定。

五、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19号楼2050办公室

电话:(029)88965131

电子邮箱:zhudandan@xjtu.edu.cn

网址:https://fist.xjtu.edu.cn/

六、相关说明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属于非学历教育无毕业(学历)证书;

2.申请人如未按时完成所规定任何注册环节均视为本次申请无效,且逾期不补;

3.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同力申硕人员学习期间,学校不提供住宿;

4.培养费(具体标准见各接收单位通知细则等)一经缴纳,一律不予退还(如需单位抬头票据网报时须在注册系统对应栏目注明,否则均为个人名称);

5.申请人在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期间,不得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6.在申请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申请材料舞弊作伪或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申请学位资格;已授予学位者,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撤销其学位。

附件

1.前沿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2.2024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预申请资格注册流程


关闭

关注我们

官方微信

地址:曲江校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99号西安交通大学曲江校区西二楼

          创新港——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19号巨构

邮编:曲江校区——710054      创新港——712046

版权所有:西安交通大学前沿科学技术研究院
站点建设与维护: 网络信息中心 陕ICP备06008037号-5